官员考察殉职 还有疑点待解
《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有必要廓清河南陕县公车事故的基本事实真相:究竟是“公务考察”还是“变相公款旅游”?
7日,河南陕县政协主席李会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冠军等6人因车祸殉职。为考察研究三门峡春天置业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的“印象黄河”项目,考察组前往福建武夷山考察“印象大红袍”项目,考察结束连夜返回时发生了车祸。 对于这起以官员为当事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当地官方不仅为遇难者作出了“殉职”结论,且对事故发生的“外出考察”背景,也进行了较详细的澄清,言下之意是想充分证明6人的遇难确实属于“因公殉职”。 其实,仅从交通安全的角度来审视,这起惨烈的交通安全事故也已非常令人痛心,个中的教训也非常值得总结反思。但是,既然当地官方在这里强调了事故遇难者特殊的“殉职”性质,并为此进行了详细论证,我们又不能不将关注点聚焦到遇难者的官员身份上来,梳理一下事故所以发生的交通之外的背景。 首先,因公考察为何选择4月4日到6日清明公休假期——既然是因公考察,为什么不放在工作时间?其二,为何考察地点偏偏是武夷山这样的风景名胜区?其三,考察人员为何如此组成?一方面,既然是以投资项目为主题的商务考察,为何包括“政法委书记”这样与考察内容不太相干的人员?另一方面,既然考察所涉及的是企业负责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何“一行七人”考察组全部是政府官员,看不到一个相关企业人员随行? 不久前,中央发布转作风“六项禁令”,其中一项便是“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诚然,逝者已矣,已没必要也不可能再追究事故当事人的违反禁令责任,但仍有必要廓清这起公车事故的基本事实真相:究竟是“公务考察”还是“变相公款旅游”?这不仅是对中央禁令的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对事故中的遇难者,也未尝不是真正负责的交代。-若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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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务考察,殉职,南陕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