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子女就业是一种权力隐藏福利
3年前,毕业于某音乐学院的李宇锋,进入广东兴宁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工作。当地人发现,李宇锋的父亲正是兴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思中。对此,李思中表示,“兴宁市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凡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均可向上级提出要求,解决一名子女的工作问题。”(4月14日《南方农村报》) 广东兴宁市有个不成文规定,凡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局里的一把手,均可解决一名子女的工作问题,这明显是一种“权力隐福利”,也是一种“潜规则”,更再次折射出权力的辐射范围之广,已经达到令人惊讶的地步了。在这背后,让我们看到了封建时代“权力世袭”的魅影,的确是“清明政治”所应排斥的,也是为社会公平与正义所排斥的。 众所皆知,进入公务员行业,只有经过国家的公务员考试,经过严格的笔试与面试后,才能获得公务员的资格。可是有些人,却可以凌驾于规则与制度之上,可以“安排子女就业”,而且是一种“福利”。这样的行为发生,无疑是对公平公正的一种侵害,也有“拼爹”之嫌。毕竟,一个人能获得什么样的职业,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是由其自身的各项能力决定的,可有些人却是由“爹”决定的,这明显不符合良性社会的发展秩序。 可以说,“安排子女就业”的制度与规则,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其对公平与公正的吞噬,也是可以预料的。不过,同样值得发问的是,在全国各地,还有多少类似“安排子女就业”一般的“权力隐福利”?这种早被制度摒弃的行为,为何还能上演,为何还能发生,为何还能存活于世?这是令人深思的。如果在权力的荫庇下,一些人仍然可以罔顾规则行事、无视制度行事,那必然是整个社会的悲哀。而每一个人,都必然是这项制度的潜在受害者。 “安排子女就业”,面对这样的权力隐福利,因为其危害巨大、社会负面影响不言而喻。一方面,这样的举动,会对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进行侵害;另一方面,也会给社会带来负面激励,毕竟,当安排子女就业成为一种潜规则时,必然会挤占社会资源的分配,当一些人无法看到向上的希望,只能看到拼爹的魅影时,那难免会丧失对梦想的希冀、对美好未来孜孜不倦的追求,果真如此,那自然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局”。 自然,要将“安排子女就业”一般的权力隐规则连根拔起,那就需要我们去寻求制度上的努力,尤其是要畅通向上的渠道与机制,唯有如此,才能让人看得到未来的希望。此外,在畅通向上的渠道之时,也应对侵害公平与正义的行为进行制止。毕竟,只有两手都要抓,才能确保向上的渠道真正畅通,公众对未来才能抱有更大的希冀与期望。 |
关键词:官员子女,安排就业,隐藏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