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信息公开 河北拟定时间表 向各地征求意见
国家规定的供水企业出厂水的全部106项指标是多少,供水水质如何?这是每位市民关心的问题。日前,省住建厅获悉下发了《关于供水企业公布水质信息时间征求意见的函》,拟定石家庄市及市辖区于今年6月底之前公布水质信息;除石家庄市外,其他十个设区城市及市辖区于今年年底之前公布水质信息。 拟定石家庄下月底前公布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我省在2013年底前必须建立城市供水企业水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全省各供水企业公布水质信息时间,接受社会监督。经调研,该厅提出了我省公布供水企业水质信息时间,省会公布时间会比其他设区市提前一些。 石家庄市及市辖区拟于2013年6月底之前公布水质信息;除石家庄市外,其他十个设区城市及市辖区于2013年底之前公布水质信息;所有县级市于2014年底之前公布水质信息;所有县城于2015年底之前公布水质信息。 省住建厅要求各设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及时将征求意见函转发到辖区所属市县区供水企业主管部门,5月25日前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发至该厅。 拟公布106项指标检测结果 按照建设部要求,各地在2012年底前要实现国家标准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全覆盖;要求规模超过30万立方米/日的供水企业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常规指标和当地重点非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所有公共供水厂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日常检测指标的检测能力。 据悉,我省将要公布的水质信息,要通过各供水公司网站或者是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管网水水质和出厂水水质两大组成部分。依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管网水水质的公布内容为浑浊度、色度、臭和味、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等7项指标的最大值、最小值。另外供水企业还需定期公布出厂水的全部106项指标的检测结果。 -文/记者田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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