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高利有风险 提醒:民间借贷需要谨慎!
日前,康保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审理了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些案件大都存在一个共性,即被告均不是真正的借贷人,而是她们的丈夫。其夫均因车祸或其他原因去世,放出贷款的原告得知后纷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 法院通过审理查明,这数起案件真正的借贷人生前均做生意,均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月利率2分左右)向民间贷款,贷款金额都在三百万元左右。原告起诉后,法院虽积极采取保全措施,但因他们的资产甚微,连本金都难以全部归还。大部分人一打听死者债务弥天,起诉还得花诉讼费,只好作罢,干吃哑巴亏。 通过这些案件笔者发现,大多数放贷的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他们或靠卖水果、卖菜做点小本生意,或靠打工挣点体力钱,多年来辛辛苦苦省吃俭用积攒了一点积蓄。因存银行利息小,他们试图贷给他人挣点高利息,谁曾想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除了利息没得到,甚至连本都有去无回。笔者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为了贪图几千元高利息,而将血汗钱轻易贷给他人。高利有风险,放款需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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