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中区:推行“村民说事”制度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推行以“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相结合的“村民说事”制度,注重把“村民说事”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相结合、与增进了解沟通感情相结合,切实让村干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在落实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一、实施原因 一是实施“村民说事”制度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各项利益诉求涉及面越来越广,期望值越来越高,解决好群众的各项利益诉求,不仅有利于增进干群之间的感情,也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村干部忽视群众的要求,漠视群众的呼声,不能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不能时时践行干部职责,干群之间没有采取很好的形式面对面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甚至激化升级,造成干群之间感情隔阂,村里的各项工作得不到群众的支持,无法正常开展。因此,实施“村民说事”制度,为干群联系和交流创造“绿色通道”,促进干部与群众之间增进感情,维护新农村的和谐稳定。 二是实施“村民说事”制度是转变干部作风的需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许多地方大张旗鼓的为群众修路架桥、通水架电,理应得到群众的拥护和赞赏,但由于一些干部在办实事时,自已擅自做主,不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细节工作不向群众更公开,导致群众不仅对干部个人有意见,也对项目的实施有怀疑。因此,实施“村民说事”制度,能使干部真正站在农民群众的利益上想问题、作决策,群众全过程监督干部、监督项目,既还给村干部一个清白,又让群众得到实惠,实现“双赢”局面。 三是实施“村民说事”制度是发展好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需要。农民群众是农村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的实践主体,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参与者,离开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的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村民说事”制度能让干部心中始终想着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农民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改进工作。 二、主要做法 界定重点,做到内容具体化。说事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说经济发展中的难事。注重把产业结构调整、主导产业培育、招商引资等影响经济发展的难事列入“说事”内容。二是说新农村建设中的大事。引导群众围绕活跃文化生活、推进乡风文明、加强平安建设等方面畅所欲言,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三是说影响稳定和谐的杂事。鼓励群众对矛盾纠纷事、要求解决事、村务财务事等影响本村和谐稳定的杂事及时反映,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庄、大事不出乡镇。四是说班子建设的孬事。对班子自身教育、党员教育管理、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问题及改进办法。 规范程序,实现运行科学化。采取“问、说、议、办、评”“五步法”规范说事程序:一是干部问事。实行村干部分片包干,每人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每月走访一次农户、召开一次座谈会,及时掌握村情民意。二是村民说事。把每月12、28日固定为“说事日”,村民有任何问题和建议都可以“说事”。三是集中议事。由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议事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集中讨论,现场答复。四是及时办事。能立即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列出计划,明确责任人限期解决。对于一些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择期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决,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五是定期评事。每半年组织一次评议,一般与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半年考核同步进行,由村干部向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问事、说事、议事、办事情况,并对办理结果进行民主评议。 强化措施,确保落实精细化。为确保村民说事制度有效运行,配套建立了“五有、四问、三议、两考”保障制度。“五有”即有说事场所、有说事机构、有说事制度、有说事热线、有说事台帐。“四问”即问分管的事,把责任弄清;问群众反映的事,把原因理清;问纳入办理的事,把群众的要求搞清;问已经办结的事,把群众的满意度摸清。“三议”即突发事、急难事随说随议随办;热点事、敏感事让村民代表参与议、监督办;全局事、集体事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共同议、集中办。“两考”即说事工作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经济待遇挂钩。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不能评为“五个好”村党支部,低于60%的扣党支部书记绩效工资的10%。 稳步推进,注重落实原则化。一是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要放心让村民“说事”,即使是给村班子提意见,也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解释、不争辩,虚心接受,决不指责群众,村民在“说事室”里反映的情况,都要做好记录,对一些较大的问题,必须提交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以议事会决定的事项为准,不准某一人说了算,任何人不准凌驾于村民代表议事会之上,真正把村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政策、法律要求做好处理。三是坚持高效快捷的原则。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应该解决而又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四是坚持上下联动的原则。对属于本村解决不了的问题,以整改建议书的形式逐级上报,由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出面解决。五是本着对群众负责、让群众满意的原则。对群众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专人帮助解决,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群众。要通过强化办事责任,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
关键词:群众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