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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为“深井排污”平反洗白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02 14:2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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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官方微博“山东环境”9月1日发布消息称,时至今日,网传“高压泵深井排污”所有举报无一属实,将会公布春节以来受“高压泵深井排污”冤枉的企业名单、被迫停产的企业名单以及被“挖地三尺”的企业名单。(9月1日新华网)

  湖北武汉警方刚刚宣布查获了一个曾参与炒作“高压泵地下排污”等10余起重大事件的特大网络造谣传谣团伙,山东环保部门就高调宣布要为一些企业洗刷牵涉“深井排污”的冤屈,颇有些趁热打铁的意味。环保部门所选择的时间点非常微妙,所给出的将要给一些企业平反的理由和内容则让人感觉有些牵强,有点冲动。

  首先,“冤枉”一词并不妥当。尽管山东一些企业遭到了舆论的质疑,但环保部门最终没有查实一起举报,没有对任何企业就“深井排污”做出正式定性,也没有处罚任何企业,更没有制造冤假错案,谈何“冤枉”呢?公民和媒体有质疑和举报的权利,由于公民和媒体掌握的信息有限,质疑和举报不一定属实,但这样的质疑和举报构不成法定的冤枉。其实,在今年初有关山东一些企业深井排污的消息满天飞的时候,当地环保部门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排查完毕,并得出了否定结论,这也就意味着当地早已证明了企业的清白,有何必要再来一次煞有介事的平反呢?

  其次,“被迫停产”一词让人莫名其妙。是谁迫使企业停产了?不外乎舆论和当地政府,而如果企业心中无鬼,纵使舆论沸反盈天,企业也应该立场坚定地维护自身权益,被迫停产是解释不通的。如果企业受到了来自当地政府的压力而停产,就更加荒唐了。责令停产是一种行政处罚,要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要有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做前提。既然当地没有发现一起深井排污行为,有何理由和依据要求企业停产呢?显然,“被迫停产”是站不住脚的,那么,为“被迫停产”喊冤平反就更站不住脚了。

  再说“挖地三尺”。我们不知道当地监管部门是真的挖了企业的地,还是检查得严苛近乎挖地。打井排污贻害无穷,当地在舆论的普遍质疑声中无论采取了多么严苛的检查措施,只要在法治的轨道内,就是必要的,正常的,一点也不过分。即便没有舆论质疑,监管部门针对一些有重点嫌疑的企业也有权力有责任“挖地三尺”。当地监管部门大可不必因曾经的“挖地三尺”后悔,大可不必向企业表达愧疚之意。

  “深井排污”模式在我国并未得到认可,一些企业却在偷偷地打井排污——名曰深井排污,实为浅井排污,井的深度仅为几十米到几百米,这种排污手段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成本不高,危害更甚。早在2010年,半月谈记者就在调查时发现,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外,有的污染企业竟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2010年5月14日新华网)。在今年,有媒体也发现山东一些地方的民间打井生意出奇得好,并调查到了打井排污的蛛丝马迹、潜规则(2月25日天津《新金融观察报》、3月18日《中国经营报》)。这些媒体信息也是造谣吗?打井排污知情者少、隐蔽性强,有关部门查处的难度也很大。是山东真的没有任何打井排污行为,还是环保部门没有查到?环保部门还是且慢为“深井排污”平反洗白,而是应该继续向企业施加压力,再向下“挖”一尺,彻查打井排污行为,这才是一个严谨负责的态度。

关键词:污染环境,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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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孙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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