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60条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日前市委、市政府结合石市实际,出台了《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根据方案,石市将采取60条措施,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省会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提出,石市大气防治总体目标是:经过五年努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五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结合实际,石市明确了以下具体指标: 到201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33%。 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1500万吨。 到2017年,压缩和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500万吨以上;削减炼铁产能574万吨,炼钢产能520万吨;201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23.7万千瓦1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机组。 到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比2012年削减1.53万吨、4.97万吨、1.16万吨,完成省下达的削减任务。 到2014年,黄标车禁止进入市区三环路(含)及县(市)、区城区行驶。到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5.46万辆;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14.3万辆。 到2014年,全市13家储油库、769家加油站和234辆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到2017年,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计量收费面积占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55%以上;完成512.39万平方米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石市将坚持综合施策,以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个方面为重点,强力推进九大防治工程的深入实施。 方案还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成立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瑞彬,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亮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指挥长。成立了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指导、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落实。成立了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督查组,明察暗访、延伸督查和跟踪问效,并以降尘量、优良天数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为考核指标,实施奖惩考核。(记者崔虹) |
关键词: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空气质量,石家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