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7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昨日(30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7月1日起,部分行业增值税征收率将由6%和4%统一调整为3%,我市七个行业将从中受益。 我市增值税按6%征收率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水电、建筑产品和生物制品;按4%征收率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而在7月1日之后,这两档征收率将合并为一档,统一按3%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实际上将起到减税的作用,相关行业企业将直接从该政策中受益。 据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人介绍,此次征增值税征收率调整涉及的行业如自来水、生物医药等,中小企业多、涉及民生的企业多,简并调整将起到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增加就业岗位的作用。他表示,市国税部门将不折不扣地落实这项减税政策,为企业减负,为就业助力,推动省会经济社会发展。 |
关键词:征收率,简并,增值税,市国税局 |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