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废水实现零排放企业或可减免污水处理收费
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将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对于实现废水零排放的企业和园区免征其污水排污费,减征其污水处理费等价格政策,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据了解,我省还将设立省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滚动实施50个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每年预算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承德、唐山、邯郸这3个循环经济示范设区市,以及平泉、抚宁等20个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区)的循环经济发展。“今后,循环经济项目将会被我省各级政府列为重点投资领域。”据省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将获得优先核准或备案,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优先申报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在符合省、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业聚集区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循环经济项目将优先列入用地计划或优先安排。 在2012年国家发改委表彰的76家“全国循环经济先进单位”中,我省曹妃甸工业区和唐山三友集团榜上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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