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确定未来反腐倡廉基本思路
1月2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此次全会意在为未来一段时间的反腐倡廉工作确定基本思路,对于当前反腐倡廉工作总体形势的研判是,“既要坚定果断刹风整纪,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又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断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管”好领导干部 此次全会公报中提出的诸项要求,多处点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强调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有其针对性。很多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随着年龄的增长,党龄的延长,党章意识逐渐淡化。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个人权威大过党章权威,党员干部是否违纪、如何处理,不是“党章说了算”,而是主要领导说了算。久而久之,党章成了摆设,具体运用中很少有人想起来,尤其是作为“党内条规”在发挥反腐倡廉作用方面难以得到充分彰显。 与此次全会上的诸项要求相印证可以看出,中央严肃查处涉及领导干部案件,体现了不论腐败官员的职位有多高,不论这些腐败分子有多么重大的影响,不管过去他们曾作出过多少贡献,只要有腐败行为就坚决查处,这表明了我们党惩处腐败的坚定决心。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查处一些高官腐败案件,能够取信于民。 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 此次全会公报开宗明义,将“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列为重点工作的第一条予以强调。要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且特别强调,“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保证党的集中统一。” 有关专家指出,之所以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不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有的行为对党和国家工作形成了干扰。 有关专家指出,此次全会对于严肃政治纪律的要求,实质与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民主集中制相辅相成。民主集中制要求一项决策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共识”。而一旦进入行动领域,则必须强调政治纪律,强调执行力,以克服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群体利益的阻力。严肃政治纪律与坚持民主集中制并行,恰恰是在鼓励党内民主、解放思想的同时,保证中央对全局的掌控力。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此次全会公报提出,将“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明确态度,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认可。而发力方向,公报亦有明确指向。 其一,严肃查办。包括“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以及“商业贿赂案件”。 其二,纠风。“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其三,专项治理。其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领域”和“市场中介领域”的突出问题。 会议同时强调,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关键词:反腐倡廉,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