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的女儿说明社会需要行为慈善
《扬子晚报》7日报道,30多年前,一个女婴出生才20多天就被送人。2006年,老母亲罹患癌症,最想见的就是这个被遗弃的亲骨肉。大学毕业刚来南京的女孩靳冰深受感动,假扮“亲女儿”上门“尽孝”,直到6年后老人去世。
一个“假女儿”,六年真感情。2006年底,靳冰在电视上看到了杜爸爸的寻人启事,便决定冒充杜妈妈苦苦寻找的女儿。从2007年春节“认亲”到2012年国庆节期间杜妈妈去世,靳冰尽到了一个女儿的本分,和杜妈妈一家建立了深厚感情。靳冰数年如一日坚持用心扮演杜家女儿,演绎了一种浓浓的人间真情。 其实,靳冰的做法是一种行为慈善,比之以捐款捐物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物质慈善,这种行为慈善往往需要坚持更长的时间,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爱心,也能够获得更好的效果。社会需要物质慈善,也需要行为慈善。遗憾的是,我国行为慈善的发展落后于物质慈善,尽管也有不少人在践行行为慈善,但还不足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实际上,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难残疾人等,固然需要物质慈善,但同样需要温暖、持久的行为慈善。或许,我们做不到靳冰那样好,但只要我们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社会就会多一份爱,多一些温暖。-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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