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委员会:高考保送生须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关键信息 省招生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须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我省将于4月20日前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审核确认,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等学校。 根据通知要求,相关竞赛获奖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要如实填写《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关键信息。公示期间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考生参加高等学校组织的保送生测试时,所填写的毕业中学等信息须与报考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省招办在审核确认时,不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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