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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查询终端竟成摆设 河北商场超市采访见闻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0 09:1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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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验证产品真伪、提供产品质量信息服务的新型网络,产品电子监管码系统在实际推行中却是“叫好不叫座”。记者日前在走访河北省一些商场超市时了解到,货架上已很难找到贴着监管码的商品,产品质量查询终端也基本上成为摆设。

  早在2005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河北省先行建设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企业入网后,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电子监管码具有唯一性,相当于产品的“电子身份证”。

  消费者如果怀疑自己购买的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可用打电话或发短信方式随时对电子监管码进行查询,也可利用在各地布设的查询终端进行查询。

  据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查发现,经过几年的运行,消费者利用监管网查询信息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河北省曾在各地商场、超市安装了3000多个产品质量免费查询终端,效果如何呢?记者在石家庄一家北国超市入口处看到,查询终端静静地立在角落里,无人问津。记者在河北省多个城市走访了十余家商场超市,均碰到了类似北国超市的情况。

  保定合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魏金湖说,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每年必须向代行监管公司缴纳600元的“密匙费”,还要花钱买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每个码约1分钱。这一收费如果是代替政府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则缺乏合法的依据;如果是服务性收费,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入网企业河北建业电缆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小刚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监管主体存在混乱。企业入网后,产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和销售区域等均在网络中有详细的电子记录,而企业间的竞争实际是产量、销量的竞争。现在给每个产品赋一个码,卖掉一件,系统中清清楚楚,商业布局已没有秘密可言。这些信息不是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而是掌握在同样是企业的代行监管公司手中,他们感到不安全。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说,作为一种监管技术,给产品打上“电子身份证”,其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行政部门的这种做法背后有没有利益驱动,增加的成本由谁来承担?而不管政府和企业如何分担成本,最终为这种监管手段埋单的还是消费者。

  曾多次参加监管码论证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说,应从消费者和企业利益角度出发将质量监管做实,防止增加不必要的负担,避免类似的教训再次发生。

关键词:产品质量,查询终端,摆设,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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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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