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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 3月18~4月15日石市停办部分公积金业务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0 14:4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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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4月15日停办职工集中封存户提取业务和支票缴存业务;4月1日~15日停办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

  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期石市将对公积金业务平台进行换代升级,为实现新旧系统的稳定过渡,从3月18日起至4月15日期间,石市公积金中心将暂停部分业务。4月16日新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

  公积金业务软件将升级

  “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市共62.53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达到46亿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17.17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65284户、136.89亿元。”相关人士介绍,业务的高速发展,数据量的急剧增大,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业务软件已难以满足工作需求,埋下了资金安全隐患。

  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统一系统软件试点城市”,已完成公积金业务软件的研发工作,近期将换代升级,建成全国同行业领先的网络系统和核心硬件。4月16日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在石家庄市试点成功后向全省推广。

  部分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

  升级后的业务系统,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管理更精细、数据更安全。在贷款业务方面,实现自主核算;在资金运作方面,将采用大财务模式、实现实时结算功能;在服务方面,将实现网上缴存、磁卡和语音查询、公积金联名卡等功能,将更加便民高效。

  据悉,在新旧系统即将对接之时,为防范中心数据丢失,保证数据顺利切割,实现新旧系统的稳定安全过渡,部分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

  3月18日~4月15日,停止办理职工集中封存户提取业务和支票缴存业务;4月1日~15日,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其间,所有电汇倒交入账资金一概退回;住房公积金借款人需偿还贷款本息的,顺延至4月15日扣款。

  从4月15日以后,各县(市)、矿区缴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时,中心账户收款人变更为“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缴存单位缴存、提取等业务到所辖区管理部办理(高新区缴存单位到裕华管理部办理),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仍在公积金中心2楼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85290000。

关键词:公积金,系统升级,停办,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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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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