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泡餐具回归何以引发猜想与质疑?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通知,宣布被禁产14年的发泡餐具将在今年5月解禁。作为重要白色污染源的发泡餐具重回餐桌,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更大的争议在于,媒体曝光的一份广东十家发泡餐具生产商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显示,前者出资450万元“公关费”,要求由后者通过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动发泡餐具解禁。 追根溯源,发泡餐具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并因具有能保温、耐压、质量轻、便宜等优点,迅速占据一次性餐具的主要市场。但问题随之而来,一是随手丢弃发泡餐具导致“白色污染”———据媒体报道,朱镕基1998年在长江视察汛情时曾看见江面有厚达1.5米的白色漂浮物,它们甚至拥堵了葛洲坝发电机组;另一方面,有研究称发泡餐具在高温下会析出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且生产不规范。 在没有任何先兆的前提下,发泡餐具突然解禁,遭遇质疑自然在情理之中。人们难以理解,曾被有关部门三次列入落后工艺或落后产品目录的发泡餐具,为何会突然“逆袭”———发改委在解禁理由中称,发泡餐具“符合食品包装用具标准”、“可回收”、“可节约石油资源”,且“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中国塑料餐具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甚至称,它是一种“安全无害的绿色包装产品”。 由此可以追问,如果发泡餐具的危害性此前被夸大了,14年前出台禁令是否“误伤”了一个行业?谁该为这种“污名化”和“误伤”埋单?同样应该追问的是,如果发泡餐具乱象依然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允许发泡餐具“合法回归”是否对公众的健康不负责任?政令的废止是否过于随意? 相关部门不能有理有据释疑解惑,自然会引发各种猜想。尤其“450万元公关费”合同遭曝光,更会让大家对这其中是否有猫腻心存疑窦。人们不禁要问,发泡餐具突然解禁,是否与这份合同中所说的“公关费”有关?发泡餐具生产厂家是否通过一些特殊途径,向有关部门表达了自己的诉求甚至左右了政策走向? 这些质疑和猜想,都有待相关部门尽快给出正面回应,否则,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势必遭遇损失。抛开这些传闻和争议,由发泡餐具解禁所引发的风波,给所有政府部门都提了一个醒———在制定事关公共利益的政策时,决不能漠视民意。 环顾周遭,小到市政建设方案,大到经济发展规划,在很多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民意都处于缺席状态。有些政策,既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又没有公开征求民意,有时凭个别领导“一拍脑袋”就出台了。这些政令因为没有经过民意发酵,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很容易遭遇阻力,甚至因漏洞百出而需要“朝令夕改”。 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些政令的制定依据,还可能是“伪民意”或个别人、个别部门的利益。如果掌握决策权的人不能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在私利诱惑或违规游说面前放弃原则,最终很可能会导致权力寻租或权力腐败,制定出来的政令也难以让广大民众满意。民意不可欺,尊重真实的民意表达和社会诉求,才能实现科学决策。(特约评论员 汤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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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发泡餐具,解禁,白色污染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