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探索建农房保险机制 去年发放救灾资金4.5亿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去年累计发放救灾资金4.5亿元,4月份将对去年全省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并探索建立农村住房保险机制。 2012年累计发放救灾资金4.5亿元 去年,我省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滑坡泥石流、生物灾害(病虫害)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全省因灾造成农作物累计受灾面积1989.93千公顷,绝收面积278.48千公顷,受灾人口1994.15万人次,倒塌房屋49942间、损坏359975间,部分交通、电力、通信及水利设施遭受严重损坏,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7.36亿元。全省受灾程度为1997年以来最为严重的一年,属于中等偏重年份。全省已累计筹集、发放救灾资金4.5亿元、棉衣被15万件(套)、取暖用煤5.2万吨。 4月份,省民政厅将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去年全省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财政救灾资金和救灾捐赠资金使用、发放情况,救灾款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确保救灾资金安全、高效。 此外,今年我省计划出台《河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实施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健全灾害救助法规。 探索建立农村住房保险机制 为了提高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农民住房倒塌、损毁的救助水平,放大政府救灾资金的效益,今年我省将积极探索以农房保险为主要险种的救灾保险。据悉,近两年我省已先后在丰宁、围场、宽城试点开展了农房政策性保险工作,均已实现全县农房统保。 目前,省民政厅正在与财政厅、省人保财险公司配合,研究我省扩大农房保险工作试点方案。各设区市可先着手开展试点,有条件的地区可施行辖区统保。省民政厅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全省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开展农房保险工作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自然灾害实际,结合其他支农惠农政策,积极稳步推进农房保险工作。争取政府财政的支持,探索建立财政补贴和农户参与的保费分担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对受灾困难家庭、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给予重点参保补助。 |
关键词:救灾资金,农民,保险机制,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