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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开发廊”是怎样的商业头脑?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23 17:3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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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局为什么可以违反国家规定办企业、开发廊、设宾馆?”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深圳市社保局利用国有资产先后成立海宸美容美发廊、海宸宾馆等6家公司。记者实地走访及官网查证后发现,网友所提到的这6家分公司,隶属于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该物业公司的股东之一,就是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属深圳市社保局下属的行政事务机构。(《新快报》4月21日)

  市场经济,的确需要人人都有点商业头脑。个人做些小生意,朋友合伙开个店,或是做些商业投资,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既然如此,假如现成的优质商业资源不去充分挖掘利用,却放在那儿闲置,倒是有暴殄天物之嫌。作为社保局,自然不能连这点商业意识都没有。

  于是,社保局的主业尽管是社保资金的管理,但顺带让自己手头的资源充分发挥商业效益,主业之外把副业也搞得风生水起,未尝不是一种能力的体现。如此有商业头脑与投资意识的社保局,相信也一定不会让社保资金放在那儿贬值。

  平心而论,既然社保局名下的物业超过了自身的主业需求,那么,相比闲置在那儿浪费,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对闲置加以经营,未尝不是一种合理的做法。至于这些物业被用来“办企业、开发廊、设宾馆”,则不过是市场机制下对资源配置的结果罢了。

  不过,社保局的副业固然是经营得风生水起,甚至连社保局的员工也连带受益沾光。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社保局的副业,自然也难免成为自家福利。以发廊为例,社保局的员工可以享受内部价,甚至“如果在社保局上班,每个季度票,就几张,在这里免费”。有没有商业意识,看来的确是大不同。而社保局员工从其经营所得中获得的福利,要说也并未占用私分国有资产,而是潜心经营的合法回报。

  然而,问题显然并不如此简单。某种程度上,社保局的商业头脑,仍然是建立在对占用并经营国有资产的基础上。无论是其旗下的物业经营公司,还是最终的发廊、宾馆,本质上不过是用国有资产出资入股罢了,由此而获得利益,自然没有理由堂而皇之的成为社保局的内部福利。否则的话,既然社保局的物业可以入股获利,社保资金本身为何不能被挪用来投资放贷呢?一些地区所曝出的社保窝案,岂不也反倒是“商业意识”超前的体现?

  而现实中,类似“社保局经商”的现象,的确还相当普遍。包括一些国有企业,甚至行政事业单位,因为拥有大量的闲置物业,而用于商业经营的,甚至早已是潜规则。而这类现象的背后,还不仅仅是国有资产经营所得被私分,由于物业经营权本身涉及巨大的利益,由此而形成的寻租空间,甚至潜藏的腐败,更是公开的秘密。

  那么,这些物业是否只能占了白占,甚至闲置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只不过,既然“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经济活动作经济担保”。经营国有资产的“商业意识”,其实纯属越位与违规。而作为国有资产的物业,究竟使用情况如何,本不该由各部门越俎代庖,自说自话,而更应有严格的监管,及时清理并退出多余物业,也本该是杜绝“商业意识”越位的必要前提。

  一言以蔽之,相比“社保局开发廊”本身,谁为社保局“开发廊、设宾馆”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条件,倒是更需反思。

关键词:社保局,发廊,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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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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