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首次公布市区房租标准 最高每平米20元
租房子房租究竟多少才公平合理?有没有可以参照的标准?日前,石家庄市物价、财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公布了市区2011年度住宅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租房者可参照这一标准与出租者共同协商。 据了解,此标准是在参照社会专业评估机构对住宅房屋市场平均租金调查评估结果,考虑和原公共保障房租金标准的衔接,以及公共保障房的地理位置、使用功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状况、租住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此次所公布标准按6类区域11个区位等级划分,最高标准为一类甲级20元/月·建筑㎡;最低标准为五类区域8元/月·建筑㎡。 石家庄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为保持公共保障房租金标准的相对稳定,避免租赁合同频繁变动给承租户带来不便,以本次公布的2011年度住宅房屋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为基期标准,年变动幅度不超过25%(含)时,公共保障房租金标准不作调整;年变动幅度累计超过25%时,由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公共保障房租金标准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将该年度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作为新的基期标准。(记者马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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