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受理损害发展环境举报3746件 2793人受处理
去年1月至今年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损害发展环境投诉举报3746件,对279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这是5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为服务、保障和促进改善发展环境,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我省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的实施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向社会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开通了网上举报直通车,建立了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有的还组建了发展环境问题督察组,对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基本实现了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和快速反馈。 据统计,去年1月至今年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损害发展环境投诉举报3746件,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职以权谋私、推诿扯皮等损害发展环境问题3029起,对279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撤销党内职务6人,开除党籍56人,行政撤职23人,开除公职9人。在被问责的人员中,处级以上干部9人,科级干部606人,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石家庄市今年以来已受理群众举报623件,赶赴现场处理429次。廊坊市依托廊坊纠风网搭建“网上直通车”政民交流平台,全年累计收到网民提问2520件。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去年以来严肃查处了海兴县工商局乱收费、阜平县安监局乱罚款、承德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殷某利用职务开办公司贪污公款、宁晋县质监局失职渎职、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乱收费和违反财经纪律、唐山市质监局原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孙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企业好处滥用职权、磁县交通运输局违规执法等典型案件。 |
关键词:损害发展环境,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