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检查各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 “三公”经费
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我省近期将对各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三公”经费检查范围为,各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中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及其他来源收入资金安排的与“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因公出国(境)经费检查内容包括:部门预算中正常公用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是否存在支出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有无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考察或培训,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摊派和转嫁费用等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含超标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等)、超标准租用车辆等;是否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等。 公务接待经费检查内容包括:正常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经费是否超标准列支;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从专项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经费;公务接待是否在定点饭店进行,相关费用是否超标准列支等;检查是否存在向下属单位转移、摊派支付“三公”经费现象。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省将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要移送行政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关键词:三公经费,检查,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