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吨废盐酸未经处理倒村头坑塘 嫌犯被逮捕
河北省文安县检察院16日透露,一男子将未经处理的35吨废盐酸倒进该县某村水坑内,环保局巡查及时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文安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赵某(男,河北文安人)、张某(男,河北文安人)、宋某(男,山东人)三人于2013年4月2日与文安县某板带有限公司口头达成承包该公司酸洗生产线的协议,后由张某负责购买盐酸,宋某负责生产线日常生产管理,赵某负责该生产线产生的废盐酸的处置。 4月2日至14日,赵某分五次拉出废盐酸共计三十五吨左右,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全部排入新镇某村西坑内。最后一次排放时被巡查的环保局工作人员发现,被发现后赵某弃车逃走。 该县环保部门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全部抓获,并移交检察机关。 经文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水样,涉案坑塘水质中的PH值严重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经江苏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村西坑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治理所需费用为37.565万元。 据介绍,排放废盐酸的坑紧邻村民生活水源、基本农田,严重影响了村民正常的生活及农业生产,危害了农民利益,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县已聘用环境工程治理公司采取用石灰将酸性中和等方法将受污坑塘进行了有效治理。三名嫌疑人已被文安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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