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汽车25.6辆 增9.7%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统计局、省住建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河北省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显示,我省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5.6辆,比上年增长9.7%。 省统计局副局长杨景祥介绍,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达20543元,比上年增加2251元,增长12.3%。收入的较快增长促进了居民消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531元,比上年增长7.9%。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活质量不断改善。除了汽车消费快速增长外,我省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电脑75.5台,增长1.1%。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2.51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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