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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将公开招聘237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09 15:4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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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承德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承德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对全市卫生事业单位237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市直5个岗位,县区232个岗位。市直和各县区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按《承德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具体要求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1973年10月15日至1995年10月15日出生),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承德市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关键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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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承德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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