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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上调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 等级工资增236元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15 10:1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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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社厅今天(10月14日)发布消息,我省将上调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企业职工等级制工资参考标准普增236元。岗位技能工资参考标准每档增加70元,技能工资每档增加150元。新的工资参考标准从今年7月份开始执行。

  新调整的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按照等差普调法进行调整。其中,等级制工资参考标准中最低等级为我省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其后各等级工资参考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236元。以工资级别一级为例,调整前的原参考工资标准高位、中位、低位分别为906元、852元、804元,调整后则分别为1142元、1088元、1040元。

  同时上调的还有岗位技能工资参考标准。岗位技能工资最低档参考标准为最低档技能工资与最低档岗位工资之和,按照我省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后岗位工资每档增加70元,技能工资每档增加150元。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靳永辉介绍,职工套改新工资标准是按照全省最低档最低工资标准(1040元)确定的,各参考单位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应职工参考工资标准档次,选择确定企业最低档工资参考标准。

  在执行过程中,企业套改新工资标准和晋升工资方案经职代会讨论,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出资企业报国资委)审核后,按实际增资额核增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或工资集体合同工资总额基数,超过部分由企业从新增效益工资或工资结存中解决。未按照相关文件套改工资标准的,可以在现在工资标准基础上直接套入新工资标准,并按实际增资额核增工资总额基数。

  据介绍,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可由企业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自行确定。但职工在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企业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可自行制定套入企业工资标准的办法或自定工资制度。(见习记者陈华 记者郭东)

关键词:企业职工,工资标准,上调,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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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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