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下令62名科级干部“提前离岗” 工资提三级
“政法委书记建议未采纳” 由于职业的特殊性,50多岁是法官、检察官的黄金年龄。但此次“提前离岗”的人里,也包括政法系统的干部 55岁黄骅市法院副院长刘宝岗也在提前离岗的名单里。他在电话里与记者说,让退就退吧,至于合不合规定,这要去问组织部门。 经记者了解,黄骅市法院原副院长刘宝岗、黄骅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张宝如等在提前离岗的名单内。 在全国一些地方,基层法院普遍存在法官提前离职、离岗现象。由于职业的特殊性,50多岁是法官、检察官的黄金年龄,其理论知识、审判经验十分丰富。很多法官检察官离职使得人员缺乏,但案件越来越多,矛盾凸显。为解决这一问题,2010年5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法官、检察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退休年龄的规定,今后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法官、检察官不得强制提前离岗退养,也不得简单地划分年龄界限使得担任院级或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改任非领导职务。 但黄骅市的决定没有顾及这一通知精神。一位纪检干部介绍,单位领导曾向他透露,15日上午在市常委会上,讨论提前离岗退养的年龄线,黄骅市政法委书记曹传勇提出,将检察院和法院的干部也纳入进来不合适。但他的意见没有得到采用。 一位检察院的人士说,河北沧州的一些县也存在类似情况,一些工作得力的检察官身份的领导干部未到退休年龄就强制提前离岗。为此,今年7月沧州市检察院再次印发了落实中组部文件的通知。 沧州市检察院通知要求,不得硬性安排55周岁以下具有检察官身份的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涉及具有检察官身份的院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时,各院党组要向当地党委提出明确意见,同时抄报市院党组,市院党组、市院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政法委干预干部协管的规定,配合地方党委做好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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