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6%的代表建议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
1月23日,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会议上了解到,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已经圆满完成,代表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98.6%。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全省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89件。经审理,交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承办。各承办单位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并答复了代表。从办理结果看,代表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82件,占98.6%;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解决,向代表作出说明的7件,占1.4%。代表对办理结果反馈率为100%。代表初次反馈中,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的11件,对此,有关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后重新研究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代表对最终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9件,不满意的2件。(记者 刘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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