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谁家过年”不应成幸福的烦恼
来自乌鲁木齐的小葛和来自广东的小苗都是独生子女,两人半年前结婚后定居长春市。前段时间两人因过年回谁家吵了几架,一气之下离了婚。 回家过年是件幸福的事,畅享亲情,共叙人伦。为回谁家过年,吵架动气,甚至把婚给离了,想必双方的父母知道了,也会忧郁一阵子。当然,如此草率的只是少数,但像他们一样为“去谁家过年”而烦心的双独夫妇却不少。 其实,“去谁家过年”应该说是考验智慧的幸福烦恼。解决得好,可以让三个家庭更和谐;解决得不好,则将情感的裂痕留在了小夫妻的生活中。很明显,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去谁家过年”未必一定是非此即彼的选项,最优的方式就是双方父母一起过年,或到小两口所在城市,或到双方父母任意一方的城市,权当是旅游;次优的选择是两个家庭轮流过年,今年到这家,明年去那家,然后在平时长假的日子里,小夫妻一起去看另一方的父母。 当然,多项选择需要充分做好情感的沟通,尤其是一些传统的观念需要摒弃。比如,必须到男方家过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之类的男权思想,父母要改变,小夫妻更要避讳。有时放弃与退让,同样是一种爱,双方父母多体谅亲家,无疑会让小夫妻的选择压力更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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