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农民工讨薪该实行“首办责任制”
新华社3日报道了沈阳几位农民工的讨薪遭遇:讨千元工资,需办9个证;4次找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却来一句“4次还嫌急,还有20多次的呢”…… 提供9种证明,对于弱势的农民工而言俨然九道难关,其中很多证明需要欠薪方出具,比如解雇书面证明、考勤卡、工资单明细复印件等,收集这些证明几乎就是农民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农民工讨薪急,但是有关维权部门不急,这种“淡定”的工作作风让人心急。笔者的一条建议是:有关部门帮农民工讨薪应实行“首办责任制”——各地政府应该明确一个部门统一受理农民工讨薪的申请,并简化维权手续、降低维权门槛。农民工只须提出一次申请,有关部门受理后应主动调查,主动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有关证明材料,确实需要农民工提供的,应将材料清单一次告知农民工。有关部门在受理后就应负责到底,主动推进有关程序,无须农民工三番五次地催促,且维权应该在科学合理的时限内完成,无法完成的,有关部门要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告知理由。 监督保障措施是:对于不履行、不完全履行讨薪“首办责任制”的部门、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帮农民工讨薪的“首办责任制”还能对欠薪方起到倒逼作用——早晚都得给工资,晚给还很可能会承担更多责任,那晚给就不如早给。 |
关键词:农民工,讨薪,办证,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