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霸王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禁止使用
日前,桥东区工商局展开了整治格式合同、打击“霸王条款”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公用事业、通信服务、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汽车销售、医疗服务、保险、旅游、餐饮及其他服务行业的格式合同进行检查整顿。 据了解,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在商业广告、通知、店堂告示、凭证、协议等合同格式条款中,出现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不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损害消费者及他人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进行严厉处罚,严禁使用“摄影作品著作权归影楼”、“预约定金概不退还”、“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等违法用语。同时,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对违规单位提出规范性的修改意见建议,要求违规单位将修改后的格式合同送交工商部门审核,使“霸王条款”在垄断性行业和具有优势地位行业再无立身之地。 目前,桥东区工商局已检查格式合同2408份,下达整改建议书241份,组织婚庆服务、婚纱摄影、旅游、美容美发、健身、家庭装饰等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经营者进行了集中的行政约谈,对这些行业中存在的“霸王条款”进行了点评。警示经营者要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平交易,坚决摒弃“霸王条款”。 工商执法人员也提醒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应坚决抵制,维护好自身权益,有问题可随时向12315消费维权热线进行申诉举报。 |
关键词:霸王条款|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