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资格合格证可领取 领取时须持本人证件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参加河北省201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以领取考试合格证明了。 省教育厅表示,领取合格证时须持本人证件,代领须持本人及代领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户口簿),笔试和面试不在同一地市的,在参加面试的城市领取。 石家庄市领取地点:槐安东路77号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E区3号窗口;电话:0311-86137260 领取时间:3月18日-3月22日 其它城市领取地点、时间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
关键词:教师资格证,领取,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