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镇化新政:年内四新市镇与主城区接轨
失地农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意见》明确,主城区和县城规划控制范围内村庄,就近纳入主城区或县城规划,参照城中村改造模式,实施城市化改造。五大产业园区内村庄,结合园内生活区建设,按照城市社区标准,推进整体集中迁建,失地农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或产业工人。四个新市镇,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功能配套,吸引周边人口集中居住。加大区域内农村土地流转力度,大力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向农业产业工人或非农产业转移。支持域内农村在流转土地、实施农业规模化、法人化经营中,同步开展旧村改造建设新型社区,逐步实现农村向城镇新型社区转变。 大力促进农民集聚居住 《意见》提出,加快制定农村房屋产权流转管理办法,推动农村房屋产权在适度范围内有序自主流转。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和网络体系,培育开放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为城镇化建设奠定基础。创新基层组织管理模式,在中心镇和新型社区推进“村改居”。 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推进城镇化建设专项支持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额,集中用于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用地政策支持,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重点区域城镇化建设需要。 |
关键词:城镇化,失地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