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某连锁商业有门店涉嫌价格欺诈遭查处
明码标价是我国价格领域中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也是我国价格管理最基本的形式和内容之一。日前,新华区物价局就接到市民举报,查处了连锁超市部分商品“不明码标价”,个别商品“低标价高结算”的问题。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条款,每款违规标价商品将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市民举报连锁超市价格欺诈 近日,市民孙大妈到位于石家庄和平西路省二院对面的某商业连锁店购物。结算时,她发现标价11.5元的广皇牌腰果,却被收费13元。她感觉这么大的连锁店,怎么也不能欺骗消费者吧,便找售货员和店长反复交涉,店方最后提出“如果你不要购物小票,可以收你11.5元,如果要小票必须付13元”。孙大妈坚持要小票,在付清13元钱后,当场表示要向物价部门举报。售货员振振有词地说“随便告”。不料中午却接到该店负责人电话,说只要孙大妈不告状,她愿请孙大妈吃午饭。孙大妈很气愤,将这一情况向石家庄市物价局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了反映。 接到举报线索后,石家庄市物价局即安排新华区物价局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孙大妈举报的商品依然摆放在货架上,标示价格与电脑内结算价格均为13元,两者一致,看来商家已经进行了更正。进一步检查后,执法人员发现该店许多商品没有使用法定标价签,而是使用了自制扣取纸直接标价,比如初元、金日牌西洋参片、666冬虫夏草、笨鸡蛋、高钙蛋白粉、薄皮核桃等,违反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有关条款,每款违规标价商品应处5000元以下罚款。 受查连锁超市部分商品不标价 为了进一步核实孙大妈反映情况是否带有普遍性,新华区物价局执法人员对省医院对面的该品牌另一家连锁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进入店内,执法人员发现,冰红茶、绿茶、旺仔牛奶、山东阿胶膏等商品竟然没有任何标价,这在石家庄大型连锁经营门店中非常罕见。 随后,执法人员抽查了该店部分商品标示价格与电脑结算价是否一致,随后发现潮安县广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皇牌开心果(净含量82克)”标示价13元,电脑结算价为14元。消费者每买一袋开心果就要多付出7.7%的费用。 然而,面对执法人员要求门店负责人按程序接受检查时,该店负责人却找各种理由拒绝签字,态度恶劣。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通知书。 连锁超市问题多态度恶劣需严惩 在位于兴凯路市第二中学对面的该品牌另一家连锁店,执法人员继续抽查部分商品标价和结算价是否一致,发现电脑已坏了,无法查证电脑结算价格和交易记录。检查发现,在该店内,仍然有很多商品如复合氨基酸口服液、枣花蜂蜜饮品、金凤扒鸡、红枣桂圆莲子羹、甘栗仁、燕窝、德州扒鸡、长城干红葡萄酒等,没有使用法定标价签,而是使用了自制扣取纸标价。 随着近几年价格监督机关对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力度的日益加大,在大型卖场和大型连锁商业零售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情况越来越少。“像这家连锁商业这样很多商品标价不规范,个别商品以‘低标价高’来欺诈消费者的现象,在执法实践中实属罕见。”新华区物价局负责人对记者说,该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建良好的消费环境。(记者 宗苗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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