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行动“收网”省级检查督导启动
从2月开始,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查非法排污、查超标排污、查恶意排污为内容的“三查”行动。到这个月,“三查”行动要“收网”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昨天(4月9日),整治违法排污“三查”行动督导检查行动启动。按照督导方案,省环保厅组成了5个督导组,将对11个设区市政府“三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我省多家媒体将全程跟踪报道。 据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局长赵军介绍,省政府明确提出,“三查”行动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也就是彻底摸清污染源底数、出现的污染类型到底有多少,重点打击采用渗坑、渗井、暗管等隐蔽方式进行排污的行为。 赵军说,省政府要求,各地的“三查”行动必须做到“四个凡是”,即,凡是排污企业,不论大小,必须全部录入《河北省排污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做到污染源无遗漏、全覆盖,否则将对当地进行追责;凡是排污企业,必须要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凡是被媒体、网络和信访反映的排污企业及涉及到的污染区域,必须要有相应的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现状监测数据;凡是超标排污的企业以及影响到的区域,必须要监测到位、整改到位、修复到位,不留后遗症。 记者注意到,督导方案中的“污染排查情况”一栏中,对辖区政府提出了6项要求及所要达到的标准。其中,对“污染治理情况”的标准是,“对辖区内利用渗坑、渗井、旱井排放,或者使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企业,是否对危害的程度进行了评估、制定了治理方案、明确了恢复措施及时限要求。” 赵军说,督导过程中还将对已经取缔或停产的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隐患进行排查,如果发现污染,会责成当地修复到位。 据了解,5个督导组中均配备了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将按要求对相关区域的气、水、渣、土壤等分别取样,并进行异地监测分析。 督导检查还包括各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流域、敏感区域和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和省、市出入界断面防控工程、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和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具有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的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应急物资储备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赵军表示,按照省政府要求,对“三查”行动中,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隐瞒不报的,将按照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印发的《河北省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规定》,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行政问责。 小资料 非法排污:主要是小塑料、小化工、小炼油、小制革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企业以及国家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时限的淘汰类重污染项目。 超标排污:主要是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以及污染物治理设施老化、处理工艺落后、处理能力不够,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排污企业。 |
关键词:排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