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定金订了套“商住二手房”
昨日(4月9日),王女士致电本报,她想给侄子买套房子当婚房,交了1万元定金后,才知道这是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只剩20多年了,而且过户费高达七八万元。王女士提出不买这套房子了,希望业主张先生退还定金,但张先生坚持等房子卖出去后,才能退定金。 王女士侄子在外地工作,买婚房的事儿就由王女士和父母张罗了。为省去中介费,他们没有去房屋中介。去年11月,王女士在网上看到一个出售房屋的帖子后,就联系到房主张先生。这套房子位于高新区东城国际小区,刚交房半年多,总价33万多。虽然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但王女士和父母觉得还算满意,就交了1万元定金,并跟张先生签订了协议,约定过户时交齐余款。 谁知,王女士无意中从同事口中得知,东城国际的房子是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如今只剩下20多年了。王女士一听着了急,赶忙到房管部门打听,才知道这套房子过户费也高得惊人,需要七八万元。 “房款都是好不容易才凑齐的,一下子多拿出七八万元,我们实在负担不起了。”王女士说,交定金前,房主一直说不知道过户费多少,更没提过土地使用年限的事儿,自己觉得这是新房子,也没想其他的。 王女士提出不买这套房子了,希望张先生退还定金。但张先生说暂时没钱,等这套房子卖出去以后再退钱,并作出书面承诺。这一等就是好几个月,张先生以“按新政策要交20%个税,房子不好卖”为由,始终没退钱。王女士和父母都觉得很“憋屈”,母亲因此还犯了高血压。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房主张先生。他表示,收了王女士的定金后,其他想买房子的人都被自己拒绝了。王女士反悔,给他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房子产权的问题,王女士当时是知情的。张先生坚持“这套房子卖出去后,我才能退定金。”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商住房不仅过户费高,用电、用水、物业等费用都相对较高。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允许交易的,而且很可能产生二次税费。市民可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了解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一定要了解清楚再交定金或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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