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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4种大病贫困患者可获救助 须是城乡户籍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24 09:1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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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5月23日)从石市红十字会获悉,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解决城乡特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石家庄市日前启动了2013年度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该活动有14家医疗机构参与,将为14种患重大疾病的贫困患者提供救助(详情见附表)。

  根据安排,此次救助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救助范围为具有石家庄市城乡户籍的贫困大病患者。救助方式为城乡贫困大病患者在住院期间,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两级贫困证明或低保证件,填写《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特困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医院提供),审核完成后将由执行单位发放到求助人手中。

  石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的救助款额均来自“博爱一日捐”捐款及无定向日常捐款、社会各界和个人向会员单位、冠名单位定向捐款、会员单位、冠名单位自筹的专项经费救助资金。

  目前,石市红十字会已开通咨询电话:0311-83999016。(记者王凤伟)

  新闻延伸

  贫困尿毒症患者每年可获5000元救助金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咨询电话85511687

  昨天上午,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市红十字会和市中医院联合举办的贫困尿毒症患者救助活动正式启动。凡石市户籍,符合条件的急慢性肾衰血液透析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可获得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的医疗费救助。目前,救助项目咨询电话85511687已经开通。

  “此次活动宗旨在救助帮扶社会上因患尿毒症而无力治疗,导致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人群。”此次活动的承办方、市中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贫困尿毒症患者获得救助的流程。凡石市城乡户籍的贫困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需开具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两级贫困证明或持低保证件,到市中医院血液透析中心就医。经初诊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填写救助申请表,每季度末由市中医院上报市红十字会审核批准后,下拨救助款。救助标准为患者基本医保可报费用中自费部分的70%,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每年的救助金额为150万元。

  具体救助方式为:患者或家属提出申请,填写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特困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经审核后给予补助。所需资料包括市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资料审核单;家庭贫困证明;患者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病历;出院票据或门诊报销票据;报销单据(无报销单据者,附说明材料);专项资金支付明细单。(记者王凤伟)

关键词:大病救助,贫困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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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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