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6月18日上午,省物价局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听证会,对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进行听证。方案提出,县级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类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同步实施,同时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改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按照省物价局提交的方案,取消试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省政府确定的6∶3∶1比例予以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补偿60%左右,财政负担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要确保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要降低10%。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关键词: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