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对企业申请专利给予资助和奖励
日前,邢台市出台了《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和50%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都要建立研发机构,省级及省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达到70个,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达到5家以上。 《方案》提出,大中型企业和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都要积极建立研发中心。研发中心要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研究开发人员和稳定的研究开发经费渠道,具有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设备和场地。机械制造、轴承、电线电缆、自行车及配件等产业目前逐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条件不够成熟,可以凭借其产业集群化和规模化的优势,建立以行业协会或商会为依托、骨干企业为主体、大专院校为技术支撑的行业研发中心。 未来5年,该市将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入股、联合开发、共建科技实体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产、学、研各方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研发中心,对建在企业、产学研结合的研发中心,有关部门将通过项目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以各种形式进入企业研发中心或与企业研发中心合作,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同时,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 拓宽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和自主创新项目。政府性担保机构将把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列入担保范围。支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投向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和自主创新创业项目。对企业申请专利给予资助和奖励,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
关键词:专利,企业,邢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