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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有必要为企业喊冤吗?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03 08:5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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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环境保护厅官方微博@山东环境表示,“山东环保为查证网传‘高压泵深井排污’付出极大的行政成本,不少企业甚至暂停生产被挖地三尺,但时至今日,所有举报竟无—属实!”并将公布春节以来受“高压泵深井排污”“冤枉”的企业名单。此次公布“受冤”企业名单,@山东环境表示是“顺应网络大V邓先生的要求”。“邓先生”指的是当前在公益界活跃的邓飞。

  有意思的是,在邓飞回应到底是哪些企业之后,@山东环境居然回应时称:“请问邓先生,被冤枉的企业名单公布以后,您是否愿意向他们———道歉呢?”并称,“在这个事件中邓先生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他自己清楚……”这让很多人咋舌。可能因为舆论的压力吧,随后@山东环境缓和了口气,又称“希望所有关心环境的人们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环保大业。愿意和邓先生一起探索构建一个新媒体时代官民对话的案例。”

  一个省级环保厅的官微,接连发出的这几条微博让人意外。更多值得思考的是,为何一个环保机构,居然开始为企业“申冤”,甚至不惜为之背书,这算不算是职能错位?

  一直以来,环保部门都是政府体系里最为弱势的部门,在注重经济发展大势中,往往都处于一种很尴尬的地位。这种尴尬源于,按照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地方环保局归当地政府管理,“位子”、“票子”(财权、人事权)都掌握在地方领导手里,环保官员由当地任命,上级环保部门只能对其进行业务指导,财政方面靠地方政府拨款。在这种严密的捆绑之下,地方环保部门很自然地就把屁股挪到了地方政府的位置,出于地方经济保护以及个人的仕途等各种目的,对环境违法行为包庇、纵容、袒护,有的甚至借此谋取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没有足够的权限和资源,环保局受制于地方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关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反而可能受到领导侧目乃至批评。这种环保部门体制的尴尬,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相叠加,导致目前环保工作困难重重,“硬不起来”,而环境污染等问题,也不见好转。尽管从2003年9月1日起有了《环境影响评价法》,但环保部门的尴尬地位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事实上,环境一旦出现了问题,首先遭到批评的就是环保部门,“企业排污、老板赚钱、群众受害、政府埋单”已经成为一个典型的发展陷阱。那么,要打破这个陷阱,让环保部门改变弱势地位,以及更好地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充分利用民众的监督与互动,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思路。

  像山东环保厅的做法,却恰恰截然相反,不仅不欢迎民众的监督,甚至站在企业的立场,为之申冤、背书,对民众的监督在言语之中还暗含着胁迫之意,这显然是有悖于其自身的职能定位的,更背离民众对其的厚望。

  事实上,这种来自民间的监督,不仅不是给环保部门添麻烦,而是巨大的帮助与补充力量。在环境保护的议题上,环保部门的利益和民众的利益应该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更美好的生存环境而努力,双方应站在一起,为美丽环境代言。任何企业、部门、个人,一旦危及环境,就是环保部门的监督与处理的对象;而不是向着企业说话,为地方政府遮掩。更何况,如果企业真的被“冤枉”了,企业自己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何必由环保部门出面为其喊冤呢?
十八大报告首次专章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那么,中国要改善当前严峻的环境问题,建设美丽中国,就必须有更多基层政府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能够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职能,积极作为。只为环境代言,不为企业代言、申冤,环保部门对自身职责的认识千万别错了位。(特约评论员张天潘)

关键词:环保部门,排污,企业,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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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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