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曝光台

县级医院“偷梁换柱” 血透费超省级标准近百元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12 09:06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我省新医改的初衷毫无疑问是为了惠及患者,可我们这里肾病透析却涨了130元,这对我们这些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呀!”10月30日,晋州市的小斌向记者抱怨。经记者了解,类似的事情不止晋州市一个地方,这显然有违“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的医改精神。

  血液透析费一次涨了130元

  日前,本报热线不断接到读者反映称,今年7月开始,我省县级医院施行医改后,他们的费用没降反升。晋州市的小斌一脸愁容地向记者诉苦:“我是尿毒症患者,每周要做两三次血液透析,从今年7月开始,每次的费用一下子涨了130元,我是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实在负担不起了!”

  据小斌介绍,在晋州市人民医院做透析的尿毒症患者有40人,按照要求,他们每周得做3次透析,才能保持身体的相对稳定,但为了省钱,好多人每周只做两次。原来每次的透析费是360元,可7月份一下子涨到了近490元,这下他们更吃不消了。

  从小斌提供的一份10月15日的票据上发现,他所说的透析费用包括:血透监测100元、血液透析260元、血液透析穿刺针两个共7.77元、血液透析管路21元、血液透析器99.75元,5项一共是488.52元。而在7月以前,前两项的费用即血透监测为20元、血液透析为208元,这两项就增加了132元,其他未变。每次增加这么多,按一周两次算,一年下来就增加了13000多元。按照新农合78%的比例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全年增加了2800多元。

  他们要维持生命,就得终生透析,费用就一直产生,周而复始,像个无底洞,而自己又毫无能力挣钱,只能靠父母艰难地打工挣钱养活自己。

  医院“偷梁换柱”患者负担加剧

  据了解,6月26日,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与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出台了“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下称“医改方案”),其中规定,7月1日起,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同时强调,“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小斌向记者介绍,他们圈内称这几项费用为透析套餐,此外,他还简单地用点药,比如低分子肝素和重组人促红素,分别是21元和40元,取消药品加成后,只比以前分别少了3元和6元,而他们的透析费却高了130元,综合费用高了120元,而报销比例没有变化。

  11月11日,记者来到晋州市人民医院,该院前后两位院长均表示对此事不清楚。随后,该院副院长刘顺涛向记者出示了“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其中规定收费上限为:血透监测100元,血液透析260元,这的确与他们医院的收费是一致的。然而,记者注意到,该文件在关于收费为100元的“血透监测”里规定,除了简单的测血压、血温、血容量外,主要还包括“在线尿素监测”。患者说他们几个月可能才做一次“在线尿素监测”,对此,刘顺涛称,这一项确实不常做。也就是说,没有做的项目却收了费。

  还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医改方案在“遵循的原则”中明确表示: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体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显然,晋州市人民医院的这一做法与医改方案的原则相背离。

  超过最高限额的费用由医院承担

  早在2011年,省卫生厅下发了35号文“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终末期肾病(即尿毒症)透析付费标准做了最高限额,规定执行省级、市级、县级收费价格的医院,血液透析(每次)的限额分别为400元、380元、360元。晋州市人民医院终末期肾病的透析费标准远远超出了县级标准,甚至超出了省级标准近百元。

  该文件中对血液透析包含的项目也做了说明,包括管道及透析器一套、透析液一人份、穿刺针两支、生理盐水6瓶、消毒耗材和血液透析操作费,名称和小斌提供的费用清单基本一致。小斌称,他和各地的病友都有联系,可能各县医院对透析费的名称不同,但所做的项目都一样。据他所知,还有个别县医院和晋州市人民医院的情况完全一样,也是7月1日起涨了100多元,但大多数县医院都在360元左右。

  省卫生厅农基处田处长向记者介绍,35号文中明文规定: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让参合住院患者承担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的,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在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偿资金中予以扣除,返还住院患者并收回相应的收费凭证。

  记者了解到,几个月来,这些尿毒症患者多掏的费用,并没有相关部门来负担。

  丧失劳动能力渴望得到救助补偿

  孤独、没有能力工作,随时都会因并发症的加剧而危及生命,这就是终末期肾病患者群体的生存状态。

  小斌自2009年被确诊为尿毒症并开始透析,半年后,媳妇就离他而去,留下了一个如今10岁的女儿。“我是个废人了,这种病没有权利结婚,更谈不上生子。”小斌似乎早已淡定了,他能做的就是在每个周二、周五透析以外的时间,接送孩子上下学、做做饭,其他的根本没力气做,“也没有人用我这样的人打工,怕有危险”。30多岁的他,只能靠60多岁的父母打零工挣钱养活这个家。

  由于每周达不到3次透析,并发症开始在小斌身上显现,他的右眼已经失明。他说,无论多渴,也不敢大口喝水,只能小口抿,喝水多了就会增加身体负担,即使这样到了接近下次透析时,腿已经开始浮肿。

  据了解,对于尿毒症患者,在晋州市人民医院不安排住院,都是门诊治疗,每次四五个小时,这样他们就享受不到大病医保,以及新农合结余的二次报销等政策,他们呼吁政府尽量减轻他们的负担,毕竟一年近两万元的负担对毫无收入的他们来讲,还是太重了。
    小斌帮助热线96669。(记者张伟亚)

关键词:医药费,负担,加剧,患者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杨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