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处罚“闯黄灯”赢了民声别坏了规矩
新交规出台后,元旦期间似乎在交通事故方面有所下降,遵守规则的司机多了,违反规则的少了,开车人小心翼翼,谨慎起来,无论是遮掩车牌号,还是闯黄灯,都似乎有了规矩了,更让人好看的是上演了一场黄灯大战。 对此,一些司机叫苦,到处喊冤,因而把意见提到了公安部,公安部也倾听了民声,重视民意,因而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要求违反黄灯信号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笔者认为,这是重视民声,也是敢于担当的一种思维和能力,而且也是促使新交规人性化,让其更好地促进交通管理,也是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然,公安部在高度重视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时,也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就是明证,也赢得了民声,赢得了群众。 但是,违反黄灯信号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赢得了民声的同时,也别坏了规矩,别纵容了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约束,更是管理,是让交通更规范,也是让交通更完善,规矩不合理可以改进,但不能放松处罚,即便是规则错了,执法依然要进行,只是在改进过程中,可以纠正。不能因为,新交规不能适应,或者说刚刚开始,就不去处罚。 从目前看,违反黄灯信号并无不妥,只是一些司机的理解上有问题,或者说是一时的不适应。 一方面是执法的不适应。从公安部的暂停处罚中也说明其还有一定的效率,只是变处罚为教育为主,这说明黄灯信号违反依然是违规,而非是正确的行使,不处罚,但教育少不了。 另一方面是司机遵守时不适应,好多司机不能正确看待黄灯,要不“抢黄灯”,要不剎不住车,或者说黄灯亮了,还不知情况,对交通规则不了解。 如果是这样,暂停处罚可以说是坏了交通规矩,这种坏了规矩而赢得民声的代价还是不要为好,这是对司机的纵容,也是对交通规矩的最大破坏。既是执法犯法,也是有法不依。 如果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但处罚不能停,这样在改进中进行,在处罚中提升,交通规则才能成为规矩,交通秩序才能有序。 |
关键词:闯黄灯,暂不处罚,民声,规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