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新区吸引客商投资优惠政策出台 涉及财税等
从今年1月1日起,新区新制定的《沧州渤海新区关于鼓励国内外客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开始实施,这项政策适用于包括“一市三园”在内的整个新区,共分总则、土地使用、财政税收、公租房、招商奖励、投资服务等八个部分,向国内外客商全面展示了新区为其提供的优良政策环境。 丰富的土地资源是新区吸引客商前来投资的最重要的资源,项目落地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也是土地使用问题,对此,新区规定,对符合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且列入《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或《“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可以享受最低出让价。经省级以上职能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科研生产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享受最低出让价的同时,新区财政将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适当补贴。对于世界500强、国内特别有影响的或对新区财政有重大贡献的项目,其供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工业用地的出让标准是“九通一平”,即新区负责协调公路、铁路、公共管廊、天然气、工业蒸汽、工业气体、供水管网、污水管网、电力设施接至项目界区,与项目同时或提前实施;地块平整。 财税政策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直接利益,一个好的财税政策将影响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势头。新区明确,对在新区新设立的生产性企业,免收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新区投资的民营企业,免收工商注册费。对在新区新注册成立并在新区纳税的贸易类公司,自设立之日起前三年按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含省市返还部分)的30%奖励给企业。对引进的跨国公司、符合条件的中央直属企业、全国500强和民营50强企业在新区设立地区总部的,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含省市返还部分)前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五年给予50%补贴。在新区新建或搬迁到新区的国家级实验室(中心),财政将给予2000万元建设资金补贴,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省级的给予1000万元建设资金补贴,用于专项科研启动经费。另外,还对相关物流企业,尤其是从事集装箱运营的企业等列出了专门的优惠条款。 在投资服务方面,招商局作为新区对外服务的窗口,对进区项目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实行行政服务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本部门和单位的办公地点、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办理审批事项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有关资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责任人员和联系电话等内容,这些公示材料将无偿提供给办事人员。 |
关键词:渤海新区,吸引,客商,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