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连连 莫让回家路成为“不归路”
临近春节,连绵的雾霾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年年春运,年年重视,年年免不了事故,但今年格外惨烈。进入2月短短的24个小时内,河南、四川、甘肃、贵州、广西五个省区先后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春运归途变成险途,近60人倒在通往春节的路途中。 回顾上年春运,全国未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据称为十年最佳,公安交通部门曾为之欣慰,甚至还为此总结经验。而今年,没有遭遇雾雨冰雪等恶劣天气,事故却报复性反弹。春运悲剧,难道注定无法预防? 客观而言,短时间、大规模、高强度的春运迁徙,加上交通运力、基础设施等客观因素,发生事故从概率上难以避免。检点最近事故,形式千差万别:河南境内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爆炸后桥面垮塌,具体原因尚在调查,但对被牵连车辆来说,不啻飞来横祸;贵州从江翻下山坡的客车,核载19人却实载34人;甘肃宁县,客车超载并在坠坡后伴随起火;广西崇左,一辆翻车的厢式小货却导致了7死12伤的大事故…… 总结起来,事故表面的原因似乎很明显:中国人太多,成了交通不能承受之重;国人整体素质不高,总心存侥幸蔑视规则,害人害己,诸如此类。安监总局、交通管理部门,甚至可以把种种原因预制成标签,放进抽屉以备不时之需。 但防不胜防的交通事故,更像是拷问。最简单不过的车辆超载问题,查了这么多年却屡禁不止;一年多前福泉两辆运载炸药的普通货车爆炸,以及半年前广州油罐车爆炸,本给危险品运输敲响了警钟,却未能成为前车之鉴;道路、桥梁和车辆安全,本是交通安全的基本保障,但是,相关部门做了多少工作来排除我们身边的这些隐患? 事后诸葛亮式的分析,向来是专家们的事;貌似雷厉风行的秋后算账,看着总有点像推卸责任。民众对管理部门的要求,从来不只是给说法,更在于有做法。 着眼于做法,制度的意义就不应该只是为相关部门提供免责声明。我们缺乏持续而严格的执法。制度的严肃性不只是肇事者破坏的,监管者自身也难辞其咎。违规者心存侥幸源于执法不力的行政惰性。每次特大事故就像一阵风式的“严打”总动员,风头一过仍然我行我素。对此,我们还缺少以人为本的责任感。须知,对违规者的每一次放纵,对道路桥梁车辆质量把关的每一次放松,都意味着对生命安全的漠视。同时,堵不如疏,比如违禁品运输问题,不能只着眼于违章罚款,需要从产业引导、资质准入等角度进行全方面的治理。 严肃的制度,需要的不是安监部门的眼泪,而是严厉的问责机制。譬如这次河南事故,肇事企业固然需要追究,但还应调查,安监部门此前对该类企业的检查有无疏漏之处;交通管理部门之前对类似的违规运输检查有无渎职之处;事发处大桥是否存在质量隐患———不是专家一两天内的经验判断,而是需要详细的调查报告,如此等等。 交通事故也许注定无法预防,但有效有力的制度执行,本可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可惜的是,严密的制度、严格的问责、高度的责任心,以及对细节的关注,向来不是我们的强项。 春运正在紧张进行,据称今年全国旅客发送量预计将达34.07亿人次。希望连续的事故能为有关部门敲响警钟,也促使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努力之下,尽管春运有惨淡的开头,但可以争取一个不错的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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