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消费者伤不起:反对浪费反被“最低消费”消费
法规没说法,难对“霸王条款”说不 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甚至找不到明确的主管部门。在反对铺张浪费的大潮中,社会各界对取消餐饮“最低消费”的呼声虽高,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却依然充满坎坷。
伤不起的消费者:“反对浪费”反被“最低消费”消费 “当‘反对浪费’遭遇餐饮‘最低消费’,‘反对浪费’反被‘最低消费’消费,伤不起啊。”这两天,省会网友“期待阳光”在网上晒出自己抵制“最低消费”的失败遭遇,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 1月31日晚上,因要宴请生意上的几位伙伴,“期待阳光”在省会槐安路附近一家饭店预定了一个包间。可就在大家翻开菜单准备点菜时,一个“意外状况”出现了———服务员这时才提示说,包间有“最低消费”,每位600元。“不是说现在不让收‘最低消费’、‘包间费’了么,怎么你们这儿还收啊?”已经从新闻中得知商务部要求清理规范餐饮行业的“最低消费”、“包间费”,“期待阳光”立刻提出了质疑。可服务员告诉他,他们没有接到有关部门明文禁止的通知。“期待阳光”碍于面子没有多说。“就因为饭店的‘最低消费’,一顿饭比原计划多花了不少钱不说,还剩了半桌子菜。”对此,“期待阳光”怎么也想不通,第二天就拨打“12315”进行了投诉。“没听说不许收啊?”接待人员在电话中告诉他,对饭店的“最低消费”,工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进行禁止,并建议他去找消协。随后,“期待阳光”致电石家庄市消协,工作人员却告知,饭店通过服务员已经进行了提醒,并没有损害他作为消费者享有的选择权、知情权等权利。至于“最低消费”本身应不应该禁止、怎么治理,请咨询有关主管部门。“本想要个说法,不成想一圈电话打下来,连个明确的主管部门都找不到。”“期待阳光”无奈地说。 难走通的维权路:缺少具体规定成维权“拦路虎” 日前,商务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出台关于在餐饮行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导意见,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也强调,要清理规范“最低消费”、“包间费”等相关收费。然而,笔者近日以消费者的名义致电工商、商务、消协等部门后发现,在反对铺张浪费的大潮中,社会各界对取消餐饮“最低消费”的呼声虽高,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却依然充满坎坷。 石家庄“12315”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工商部门目前没有针对“最低消费”的明确规定,对商务部和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指导意见”也不清楚,建议笔者去找石家庄市商务局进行投诉。 2月4日下午,笔者拨打石家庄市商务局“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商务部、国家旅游局的指导意见中,没有关于“取消‘最低消费’、‘包间费’等相关收费”的明确条文,目前对实行“最低消费”的饭店没有处罚依据。“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最低消费’问题进行认定。”石家庄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目前针对“最低消费”产生的消费纠纷,消协进行调解和处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选择权、知情权等规定。但是一般饭店都会对“最低消费”条款进行事前提示,很难被认定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的选择权、知情权等权利。 亟待补齐的法规“短板”:为抵制“霸王条款”装上法律“牙齿” “饭店设置‘最低消费’,消费者可自愿选择吃或不吃。”有一种看法认为,设置“最低消费”是企业基于自身经营成本需要做出的市场化行为,如果消费者无法接受这种消费门槛限制,可以“用自己的脚做出选择”,这也有利于“通过市场将有这种行为的商家进行淘汰”。 然而,当消费者以“个人之力”面对以“行业惯例”形式出现的“霸王条款”时,“用脚做选择”的努力常常举步维艰。不仅要花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去年9月,唐山网友“MQ娃娃MQ”为了定8桌婚宴,和家人跑遍了全市10多家酒店,不是被告知达不到“消费下限”,就是达不到“桌数下限”。一开始“MQ娃娃MQ”还跟商家理论,但最终却不得不无奈地屈服,选择了一家“没有桌数限制,但有最低消费20000元”的饭店。“一家人,败给了一个行业。”“MQ娃娃MQ”的说法,让很多办过婚宴的网友深有同感。“饭店单方面对消费者的消费‘下限’做出规定,即便以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来减免自身责任,也不能规避饭店涉嫌强制消费的责任。”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曼伊认为。 省会多位法律人士认为,抵制为“剩宴”歪风推波助澜的“最低消费”,亟待有关部门出台明确可操作的具体规定,为消费者抵制“霸王条款”装上法律“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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