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大病医保“梦想照进现实”
穷人无病便是福,老百姓最怕的是病,尤其是大病,更是不可承受之重。因此,关心民生,莫过于解除“看病”这个后顾之忧。这些年,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到去年8月出台大病医保指导意见,明确大病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提出了政府主导下商业保险机构承保的切实可行的办法,国家在这方面花了不少气力,也获得不少掌声。 新春伊始,传来的消息令人振奋,大病医保新政正在全国各地纷纷落地。一个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医保体系正在形成。青海、福建等多地均宣称,大病医保新政下,大病患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将不低于80%。 形势是好的,但是经验告诉我们,政策落地并不等于落实。和风劲吹中,笔者想起了身边的例子。春节遇到一位在江苏苏中某地农村的亲戚,患尿毒症多年,每周在本地医院透析两次。他向笔者算了一笔账:民政部门曾经声称像他这种情况,能报销60%。但事实上,透析一年花费60000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15000元,由保险公司打到医疗卡上,能够足额保证;而大病救助,去年民政部门总共只是上半年给了两次,差不多5000元,下半年相关部门以财政没钱为由,没有支付一分钱。因此,实际算下来,40%不到。该地区目前还没有实行大病医保的政策,但经验已经使他不敢相信政府的书面保证。 个别例子的说服力以及代表性未必强,但能够给我们有益的提醒。对于农民,百分比其实不是一个直观的数据,实际情况是,具体这位农民,为了透析,每年自己需要花费40000元。这对于主要收入靠种地、已经因病致贫的农民来说,经济压力可想而知。因此,好政策必须要有好落实。而要真正想老百姓所想,做好落实,需要从每一个细节做起。 首先,需要向老百姓宣传政策。老百姓有限的受教育程度,限制了他们对新政的了解和理解。以这位农民为例,在新农合政策之下,他至今不知道自己应该能争取多少钱。能报销60%———这个数据还是来自一位善意的民政工作人员的口头告知。而如果不知道自己的权利,也就无法真正保护自己的权利。而这个权利,还包括对大病患者、尤其是外地务工人员的突发急病,需要设计流程,简化手续,指导他们合理办理各项手续(涉及到住院、转院、用药、结账等方面),以保证他们能充分享受相关权利。 其次,需要建立大病医保新政的刚性支付机制。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是新农合基本医保以及义务教育方面已经积累的成功经验。政府引导的商业保险机制,可以通过制度约束保证大病保障费用的到位;但有赖于民政部门实施的医疗救助,则可能由于各地的财政状况,会出现短缺和截流。经济情况相对不错的江苏苏中地区尚且如此,在经济不发达的省份和地区,则更可能会流于形式。 再次,大病医疗新政是老百姓的福祉,但商业保险医疗机构介入医疗保险体系是一个新生事物。要保证其长效运行,必须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管机制。这包括规范医疗行为防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保费的具体份额及划拨细节的公开;大病医保和公立医院改革的衔接;以及在保险公司与患者的交接中保证患者的权利,等等。 事实上,过程很复杂,但老百姓的感受很直接。我想,在下一个春节,我遇上我那位亲戚,如果他能够告诉我,60000元的医疗费用,自己只花了10000元甚至更少,那么,说明这项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我相信他会很高兴,自然,也一定会念叨国家的好。(特约评论员刘志权) |
关键词:大病医保,看病,医疗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