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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餐饮企业:如设置消费规格须向消费者明示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25 09:4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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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邯郸市工商局、邯郸市消费者协会对市内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今后餐饮饭店经营者如设置消费规格,必须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事先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自主选择,不得在消费者入座和消费期间收取最低消费、包间费等不合理费用。

  邯郸市工商局局长张建波表示,最低消费、包间费等强制性消费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社会的浪费之风、奢靡之风,必须予以清理和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还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谢绝、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酒水开瓶服务费,不得强行向消费者收取另行提供的消毒餐具、毛巾等配套服务费用。邯郸市工商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的,将从严从重处罚。消费者遇到强行收取最低消费、包间费等情况,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将及时受理并依法查处,同时根据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对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关键词:餐饮企业,消费者,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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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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