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全省同时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
自4月初,全省将同时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4月1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省各类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快企业职工增收。 据了解,2013年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将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世界500强、全国500强在冀企业的建制工作,重点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各地要按照《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内容,并指导企业(区域、行业)结合实际确定协商内容,突出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核心内容,没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年度工资标准、调整幅度等量化指标或定额标准的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订。 当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还命名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01家企事业单位为“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以鼓励和肯定企业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做的努力。 就读者关心的问题,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相关负责人给予了解答。 企业拒绝协商,依法予以查处 燕赵都市报:我省从2000年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怎样的效果,又存在哪些问题? 王焕强(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自2000年至今,我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有13万多户,目前我省已形成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强大声势,但是目前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地区、有的行业尤其是一些大型国企和非国有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还不大,甚至存在盲区。 燕赵都市报: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需采取哪些措施呢? 王焕强:针对一些基层工会组织不敢要约、企业经营者不回应邀约的问题,各地要采取基层工会邀约和上级工会“代行”邀约相结合的方式,对尚未开展协商的企业提出邀约,启动协调程序。同时要加强法制和政策宣传,消除企业经营者和基层工会组织的畏难情绪,对拒绝和变相拒绝邀约、不按期回应邀约的,地方工会要及时介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人社部门要理直气壮地依法予以查处。 “百日行动”重点抓好八类企业 燕赵都市报:2013年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底要达到怎样的目标? 刘书为(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省总工会副主席):2013年底,我们要实现全省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以上,其中50人以上正常生产的建会企业建制率达90%以上,100人以上正常生产的建会企业建制率达95%以上。 在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的同时,要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实效性,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向劳动部门申报审核登记率、履约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率要达90%以上。另外,全省主要行业要基本建立以行业劳动定额和工时单价为核心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燕赵都市报:自4月初,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将正式打响,今年的重点是什么? 刘书为:今年“百日行动”将以下列八类企业为重点:(1)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2)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的企业;(3)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职工工资增长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4)续签或重新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5)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者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6)企业内部分配不合理,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劳资矛盾突出、职工诉求强烈、工资争议较多的企业;(7)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8)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在冀企业。 加强监督通报,确保不走过场 燕赵都市报:通过努力,我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不断增多,但是如何保障工资集体协商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呢? 王焕强:工资集体协商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企业集体合同未经人社部门审查备案;有的虽签订了集体合同但不能完全履行;有的协商过程流于形式、协商内容空泛等等。 工资集体合同按照工资隶属关系报备审查是一项法定程序,各企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必须到人社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生效。 各级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沟通、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定期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尚未履行协议条款的,要求企业追补履行,对未经审核备案的企业,要予以查出通报。刘书为:还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过程和工资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监督,建立健全“职代会选举职工协商代表-审议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合同向职工公开-执行结果向职代会报告”的“职工监督工作链”,这样才能确保协商不走过场。 |
关键词:协商,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