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30岁开具单身证明是敛财“黑招”
和心爱的人领取结婚证,原本是新人一段最美好的回忆,但黄骅市一位32岁的大龄青年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年龄超过了30岁,虽然他的户口页上注明了“未婚”,但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却要求他必须开具单身证明。(4月4日《燕赵都市报》) 只要没有结婚,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就可结婚,可没想到的是,年龄一旦超过30岁竟然要开具单身证明,真是岂有此理? 为何超30岁就要开具单身证明?其理由竟然是当事人本身超龄,很可能已经结婚,而民政局又不联网,户口页也容易造假,所以他们才要求对方开具单身证明。结过婚的要结婚,那是违法行为,民政部门对此把关,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万事都均依法,哪条法律规定,年龄超过30岁就要开具单身证明才可以领结婚证?既然没有规定,民政部门就不该这么要求,更可笑的,当事人请求了,且多交了87元,居然就领到了结婚证。且87元中竟然有在一张当地婚纱影楼的优惠券,其中不难明了背后的“言外之意”。 单身证明是什么证明?这是让人为难的证明,因为很难有部门给开这个证明。这实在是在故意刁难,等到结婚男女要请求了,那好,就付钱吧,这是逼人掏钱的招术罢了。 同样是结婚登记处,其它地方均表示大龄青年领取结婚证无需开具单身证明,只要户口页上注明“未婚”即可,领证只收取工本费。难道结婚登记处各有各的规定?难道能自行其道?我觉得上级部门应该查一查超30岁要开具单身证明的结婚登记处,究竟是谁想得“黑招”,其目的是不是为了敛财? 领结婚证本是极高兴的事,不能因一张莫明其妙的单身证明给折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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