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碾死” 并不“意外”的结论
又见农村土地纠纷中的非正常死亡,又见并不意外的“意外事故”结论———这是我们并不陌生的冰冷碾过,这是四川西昌市太和镇麻柳村村民宋武华之死。 4月3日,64岁的宋武华在前往查看该村唯一生产及生活用水灌溉渠时遭推土机轧压身亡,该渠此前被重庆钢铁公司太和铁矿的废弃矿渣堵塞,而死者正受村上委派就此事与该矿协商,肇事车辆被指为太和铁矿服务,惨案被死者家属称蓄意所为。随后,4月5日西昌市安监局通报称,排除死者系他人故意伤害致死,碾死系一起生产安全事故。4月6日晚9时许,西昌市委宣传部就宋武华被碾轧致死事件“再次声明”,主要内容是转述该市安监局的通报,认定该事故是生产安全事故,家属与涉事公司已经达成赔偿协议。 一个活生生的六旬老人,只因前往查看一道处于纠纷中的灌溉渠,却遭遇到推土机轧压身亡,自然会令死者家属疑窦众生。况且,一些看得见的不合理细节就摆在那里:宋武华出事地点距离自家不过几百米,家属却在事发近10个小时后才得到消息,而且是到殡仪馆认领遗体。如此迟来的通知,如此官方先行的“遗体解剖”,以及看不到肇事司机的安全事故认定,该起碾死事件注定欲了难了。 以更客观的视角观察,现在言之凿凿称宋武华死于“蓄意”,当然同样失之于“证据不足”,可没有比生命权更大的底线权利,宋武华之死必须要披露更多的细节,必须要让真相“水落石出”。所以,与还原碾死真相相比,真正令人五味杂陈的是西昌市有关方面的应对态度。它努力对外公开宣称碾死是“生产安全事故”,其中并无恶意,却连肇事者是谁都不肯轻易披露,遮遮掩掩试图把性质严重的惨剧淡化为“意外事故”。 不能不警惕的,正是西昌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某种倾向:那就是在农村土地纠纷处理中,一些地方政府,已经不屑于或者是不愿再去追寻与披露完整的惨剧真相,而习惯于花钱买平安,努力运用金钱补偿的方式,尽量让看似有着诸多“不合理细节”的意外事件迅速平息下来。他们更愿意充当“善后者”,而非“中立者”与“仲裁者”的角色。事实上,西昌方面的态度只是一个缩影,无论是在河南中牟,还是在湖北巴东,于近期的几起农村土地纠纷碾死案中,我们都可以找到相近的处理模式,急匆匆的“意外事故”结论,迅速的事故处理速度,它们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进行,几近不可遏挡。 那些农村土地上惨剧的发生,在某种必然性之外,当然更多的只是偶然性,但无论如何,地方政府部门都无法以“善后者”的角色超然于事外。为什么那些土地的承包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总要以这种极端方式来呈现?说到底只是因为其中少了一块矛盾缓冲的地带,或者说,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和解作用发挥得不到位。农村土地纠纷的矛盾不会一下子爆发,它往往发生于某些政府部门对开发商或“付费使用者”习以为常的纵容,难以做到中立公平。而一旦惨剧发生,受害人家属与围观者对“官方调查结果”的不相信,也只能缘于对处理者———政府部门的不信任。地方政府部门绝不能只做善后者,而需要更多省思这样的断裂。 4月3日的那个上午,在四川西昌市太和镇麻柳村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至今并不知道。而这,也是宋武华之死不能让人释怀的真正原因。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再次追问:地方政府部门究竟该如何置身于“碾死案”中?伴随着拆迁与土地征收向农村的进发,土地的纠纷会愈加增多,这也会成为一个越来越无法回避的问题。(特约评论员王聃) |
关键词:碾死,土地纠纷,非正常死亡,四川西昌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