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伪劣食品最高可获奖十万 鼓励群众有奖举报
昨日(6月19日)上午,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与全国35个城市同步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成果集中展示和宣传教育活动。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全省食药安保机构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并鼓励群众有奖举报。 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符合实名举报奖励标准的,将兑现奖励。举报所属类别、涉案货值金额不同,奖励金额也不同,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举报内容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仅限食品、保健食品类) 2.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含保健食品)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含保健食品) 举报方式 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311-66996500 (二)举报电子邮箱:sazd@sohu.com (三)举报信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河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收,邮编:050050 (四)微博地址:@河北食品药品安保公安网络发言人http://weibo.com/u/2481038447 各地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11-86863030 承德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14-2373209 沧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17-2170875 唐山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15-2530870 廊坊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16-5678110 衡水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18-2966171 邢台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19-2202160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35-3950110 邯郸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10-7057110 保定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12-2119110 张家口市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0313-8682864(记者蔡丽) |
关键词:伪劣食品,举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