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条措施力保今冬明春空气质量好于去年
十二、强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 各级各部门要规范发布环境信息模式,整合信息资源,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权威性。强制公布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三、组织开展禁烧行动 开展针对焚烧秸秆、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十四、实行联合督导和网格化监管 各级环保部门选派环保监督员、驻厂员,对大气污染排放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十五、实现大气污染自动监测全覆盖 加快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2013年底前首都、省会周边地区和部分环境敏感地区的64个县(市、区)均要建成并形成监测能力,2014年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成大气自动监测站,并公布最好和最差的各20名县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十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加大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增点扩面,实现省市联网,对重点企业排放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控。 十七、编制好应急预案 10月底前省、市、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别由同级政府主要领导签署实施。应急预案要明确停产、限产企业名单,要与停产、限产企业签订承诺书。 十八、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 各地要组织环保、气象等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报数据进行会商,及时预报未来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 十九、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测试 气象部门开展研究利用人工干预措施防治重污染天气影响。各级政府要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石家庄市政府取暖期前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和重污染企业排放控制工程测试。 二十、加强公众参与 组织开展百家企业大气污染减排公开承诺和聘任万名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活动。建立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监督排污企业。 |
关键词:污染,环保 |